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饲养宠物数量不断增多,宠物狗致人损害的事件屡屡发生。
很多人应该还对几年前红极一时的藏獒有印象。彼时,一条血统纯正的藏獒就是妥妥的身份地位象征。有人费尽周折从藏区买来藏獒,甚至请专人照料饲养,只为跟上养獒热潮。然而,藏獒作为一种性格凶猛,服从性较低的猎犬,其实是不适合作为家庭陪伴犬来饲养!
像藏獒这一类的大型犬,一旦对人发起攻击,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随便在网页上一搜,藏獒伤人的新闻比比皆是。
近日,南康就有网友于问政赣州平台留言反映恶犬追人存在安全隐患。
网友留言如下:
尊敬的领导:我是南康区东山街办金鸡社区人,进我村民小组路口旁边一汽车补胎店主养了一只成年藏獒,时关时放,每次遇上恶犬放出来,只要有人经过路口都会被狂吠追赶,特别是晚上小孩下晚自习回家时,被追赶的不敢回家,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与学习,这种情况不是个例,已是常态。今晚9点,我侄子晚自习回家经过路口时,再一次被恶犬追赶,吓的车倒撞墙,差点被咬,幸好有车经过鸣笛,才幸免逃脱,气愤之下,我报了警,同时,也通知了金鸡和坪塘的社区干部一同来协调处理,但店主除了狡辩之外,没有任何积极性的答复,而派出所的警官说他们无权处理恶狗,所以我只有在这个平台求助,面对这种事情,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来保障我们的正常生活,而不至于承受被恶犬追赶的担惊受怕。
东山街道办事处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网友:
你好!您反映“补胎店主养了一只成年藏獒会追赶人”的问题已收悉,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补胎店主养了一只成年藏獒会追赶人情况基本属实,该补胎店主邱某某养了一只成年藏獒,时关时放,该藏獒要有追赶人的现象,特别是晚上小孩下晚自习回家时,被追赶的不敢回家,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学生上课,存在严重的生命安全隐患。
二、处理情况
东山街道办事处金鸡社区工作人员到补胎店主邱某某养藏獒处走访调处,告知邱某某其藏獒对居民存在严重的生命安全隐患,做为藏獒主人有责任管理好该藏獒攻击人的严重问题,一旦发生藏獒攻击人事故后果难以预测,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要求邱某某对该恶犬立即转移或处理掉,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后,知道其后果严重,邱某某同意把该会攻击人的藏獒转移至安全地方,在偏僻的地方已租好房屋圈养,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良好居住环境,同时东山街道金鸡社区工作人员将跟进该藏獒的转移进度!
感谢您对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电话:0797-6632400咨询了解。
藏獒属于烈性犬,攻击性、危险性极大,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驯养。针对宠物伤人,目前已有专门的法律条款厘清“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今年5月28日颁布、明年生效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设立专章明确“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在非特定情形外,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了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承担责任。
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女子被藏獒吓撞车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饲养动物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饲养大型猛犬,饲养犬科动物要圈养或者系好安全绳以防伤害他人。同时,如遇宠物侵权事件,被侵权人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被侵权人遭遇宠物侵害后应第一时间报警,调取附近监控视频,或用手机拍摄饲养人宠物、本人伤情、事发现场等,确认饲养人身份信息,固定证据,受伤后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