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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南康赣南汽车城拆迁户20%安置地至今未安置、坟墓未迁移等问题
时间:2020-04-22浏览:587

近日,有网友于问政平台留言咨询赣南汽车城拆迁户关于余留下20%安置地至今未安置等相关问题,南康区龙岭镇政府调查核实后作出了回复,一起来看看~

网友留言:我是南康赣南汽车城拆迁户,我们拆迁是在2013年进行的,经过多年后才在2018年安置了部分地方,去年我在问政赣州投诉了余留安置点的问题,到现在大半年过去了依然未有政府加以解决此问题,依然是毫无下文,我有四个问题需投诉。1.龙岭镜镇政府单方违反拆迁协议于2018年10月份安置了拆迁地80%,余留下20%安置地至今未安置。2.既然政府解决了80%的安置地,是不是余下20%的安置点也必须按协议过渡费也必须返还给拆迁户农民?房子未建好过渡费于2019年第二季度就全部停止发放,政府也只安置了我们80%的地方啊!3.安置点分放的时候每排安置地都留下几十公分到三四米的空隙,政府又不允许安置户做了去,这样造成中间的安置户无法去建户子,因为如果后做打基桩会破坏隔壁先做的房子的基础,我们强烈建议让中间安置户共同做好,这样既整洁又不会破坏隔壁房子基础,占用的地方可以从20%的安置地扣除!4.安置点好多坟墓未迁移。以上四个问题我们真诚希望政府能为我们失去房子的拆迁户解决问题,必竟好多老人已经等不到自己的房子都撒手西去了!给我们前一辈的人留下深深的遗憾!再次请求政府能帮帮我们!


随后,南康区政府办进行了回复:申先生: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经我区龙岭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一、关于“余留下20%安置地至今未安置”问题。2011年,根据《关于印发南康龙岭工业园西区(扩征)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1〕12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南康汽车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3〕108号)文件精神,我区龙岭镇政府组织力量分别对物流园和汽车城项目进行了征地拆迁和安置。由于土地安置面积不够,经我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龙岭镇政府先按照安置面积的80%比例对安置户进行了安置,对于剩余20%的安置面积如何安置的问题,我区正在研究解决。二、关于“停止发放过渡费”问题。按照征地拆迁方案,安置户已被安置且所安置地块达到建房条件后,我区停发其过渡费。三、关于“安置地都留下几十公分到三四米的空隙”问题。地皮中间多余地块属于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针对该问题,我区正在研究解决。四、关于“安置点好多坟墓未迁移”问题。因坟墓墓主的后代提出的补偿诉求与现行征迁政策不符,导致未能达成迁坟协议。对因坟墓未迁走造成不能进行建房的四户安置户,我区继续为其发放过渡费。下一步,我区龙岭镇政府将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争取早日迁走这些坟墓。感谢您对我区龙岭镇政府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区龙岭镇政府电话:0797-6565310咨询了解。2020年4月7日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文末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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